Q1.
我國的營利組織有哪些種類?各有何規範及優缺點?Ans...
Q2.
我到底應選擇哪種營利組織來創業?Ans...
Q3.
我的營業規模不大,可以不申請登記工作室嗎?Ans...
Q4.
申請設立工作室的流程為何?Ans...
Q5.
公司應如何取名字呢?Ans...
Q6.
公司的申設流程為何?需要準備那些文件呢?Ans...
Q7.
工作室所需負擔的稅賦有哪些?那其他營利組織的狀況呢?Ans...
Q8.
如何申請免開立統一發票?需要符合哪些條件?Ans...
Q9.
我想利用自己現成的房子開店或工作室可以嗎?Ans...
Q10.
「商標」是什麼?Ans...
Q11.
我需要申請商標嗎?應該如何申請呢?Ans...
Q12.
何謂「專利」?我需要申請嗎?又應如何申請呢?Ans...
Q13.
我是否該委請會計師等有關的專業人士來幫我辦理這些相關的證照呢?Ans...
Q14.
何謂退票紀錄?何為拒絕往來?應如何銷除?Ans...
Q15.
我應如何申請合法的攤販許可呢?又應向何單位申請呢?Ans...
Q16.
員工薪資應如何計算?加班費應如何計算?Ans...
Q17.
小企業或行號、工作室需要參加勞健保嗎?Ans...
Q18.
何謂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如何才算合理使用?Ans...
Q19.
我不能隨意在自己的營業場所播放音樂嗎?Ans...
Q20.
我需要聘請特約法律顧問嗎?Ans...

 

 

 

Q1.我國的營利組織有哪些種類?各有何規範及優缺點?


Ans:
目前的營利事業單位,其組織大致可分為非法人資格與法人資格。非法人資格是依商業登記法規定,概分為獨資及合夥組織;法人資格者依公司法規定,概分為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等4種。目前中小企業及行號、工作室組織型態以獨資、合夥組織、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等4種為限,以下僅以此4種組織型態進一步介紹。
(1) 獨資:獨資係由經營者個人獨自出資,依商業登記法規定,向各地之縣(市)政府辦理商業登記,請領營利事業登記證。◎優點:獨自經營運用自有的技能與經驗,可全盤掌控企業之各種營業活動,活動力精緻輕巧,可隨市場脈動調整營業方向及腳步,決策執行力高,資金需求較低。◎缺點:企業規模狹小,資金能力不足,市場經濟變幅較大時恐無法適應,決策過程無其他股東可供商議,常流於獨斷獨行;當營業狀況大好,必須擴大經營規模時,常無法有資金挹注,造成經營瓶頸、失去商機或週轉不靈。再者,因獨資並未具有法人資格,若必須融資時,金融機構需視經營者之信用能力,評估是否貸放,所以經營者必須承擔營運所需之一切資金,且 獨資之經營者依法必須負無限責任,故經營壓力將隨事業壯大而加大,同時無法改組為公司組織,其發展將受到相當限制。
(2) 合夥組織:合夥組織係經營者2人以上共同出資,依商業登記法規定,向各地之縣(市)政府辦理商業登記,請領營業登記證。◎優點:合夥經營集思廣益,可提供的資金較獨資多,工作可分工合作,避免獨行獨斷造成企業的危機。◎缺點:合夥人均對合夥企業負無限責任,當合夥人間財力不相當時,將造成財力較雄厚者,所承受的風險較高,且因合夥企業通常規模狹小,能募集資金的能力較弱,各人能再出資能力亦不同,容易造成合夥人之間的衝突。當市場經濟變動較大時,亦無法適時調整經營腳步,若營業狀況大幅成長時,常無法募得企業所需資金,而無法突破現狀,造成合夥人資金壓力大增。且合夥企業亦未具法人資格,合夥人對外均負無 限責任,當需要融資時,也常視合夥人之信用條件而定,若部份合夥人信用不佳,將很難融資成功;且無法改組為公司組織,勢將影響合夥事業的發展,另也無法律上之獨立人格,無法購置企業所需之不動產,作為長程事業發展之基地。
(3)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係經營者依公司法規定,向經濟部或授權之地方政府,辦理公司執照登記完成,再按商業登記法向各地方政府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其基本條件,依公司法規定,股東至少1人,各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目前最低資本額為新台幣50萬元。◎優點:股東僅對出資額負有限責任,每一股東有一表決權,若公司事業規模日益擴大,可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為法人,在法律上可以獨立行使一切法律權利及義務,通常由家族人數補齊即可成立運作,也是目前微小型企業及工作室除獨資型態外,適用最多之組織型態。◎缺點:一切活動必須遵照公司法規定辦理,避免公司觸法而不知,造成無謂的損失。股東多、意 見亦多,造成開會無效率,無法提升獲利能力。而辦理主管機關各項登記時,手續較為繁瑣,手續費也較高;當公司不想經營時,尚需依法辦理清算,較為不便。
(4)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係經營者依公司法規定,向經濟部或所授權之地方政府辦理公司執照登記完成,再按商業登記法,向各地方政府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其基本條件依公司法規定,需2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並選出董事至少3人、董事長1人,並選出監察人1名。目前除有特殊規定外,最低資本額為新台幣100萬元。◎優點:股東僅按出資額負有限責任,若公司持續成長擴大經營規模,可朝上市或上櫃方向邁進。因股東採股份制,若合夥人因理念不同,可藉股份移轉而處分;設有董事會,公司一切決策集中於此,組織調整相當有彈性,當經營擴大規模時,所需資金較易取得。◎缺點:由 於股東至少2人,董事至少3人,監察人至少1人以上,較不適用於商號或獨自經營之工作室。而組織大、相對成本較高,且最低資本額為100萬元,對一般小企業來說,初期資金壓力甚重,經營亦必須符合公司法各項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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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到底應選擇哪種營利組織來創業?


Ans:
若以組織型態來分類的話,獨資是比較適合小型商店及個人工作室的營利組織型態;最常適用於餐飲店、花店、藝品店等小型商店或攝影工作室、音樂工作室、舞蹈工作室等個人工作室。若妳想經營的是小型商店及個人工作室的型態,但又不想自己一人獨挑大樑,想再找1~2為進來與妳共患難同分享的話,合夥組織則會是個不錯的選擇,而此組織也蠻適用於餐飲店、花店、藝品等小型商店或小型工作室等。至於屬於法人組織的有限公司型態,因有其資本額及組織設立的人數限制,所以會一個比較適合需要點規模的小型及微型企業來運作,最常適用於中小企業與中型工作室。但倘若妳的合作夥伴有7人以上,且資本額已超 過100萬的話,建議妳可以採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型態。這種組織與有限公司一樣,都需受公司法較嚴格的管理,適合較中型及大型企業,是一般企業界常用的組織型態。
獨資、合夥組織、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最常見的4種組織型態;建議在創業時,應先瞭解本身之定位、業務能力與所能投入之資金能力,審慎予以規劃。綜言之,若所投入資金不多,依個人技術或經驗可獨當一面者,未來經營規模不可能太大,以獨資之組織型態成立為佳;反之,若有2人以上合作關係,應儘量以公司組織型態經營,至於選擇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則應視合夥人員多寡衡量,相信大家均會有一個很好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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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的營業規模不大,可以不申請登記工作室嗎?


Ans:
「是否成立工作室」考量點有三:「發票」、「節稅」及「對事業經營成長的需要」。除了開立發票的考量外,最重要的是,由於依稅法累進稅率,收入愈高,要繳的所得稅也愈高,所以收入較高者,若以節稅考量,應以成立工作室較為有利,因為成立工作室後,所有的費用,只要有正式的憑證,大都可列為成本,如此收入就可以扣除成本後之淨額來計稅率。
另外要考慮的是成立工作室後會增加一些額外的負擔,如水電、電話費,由於工作地點申請為營業用後會較一般自用的費用來的高,還有要請專人來記帳、聘請員工的健勞保費等。而在時間方面則會增加與政府機關往來(如稅捐處等)的時間。
因此,成立工作室與否應依個人實際需要做全盤性考量,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但若你的客戶大都要求開立發票的話,那則別無選擇,只有成立工作室一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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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申請設立工作室的流程為何?


Ans:
關於申請設立工作室的流程,大致可以分為下列7個步驟:
STEP1. 先至所在地政府建設局申請登記表格:
(1) 記得先準備好身份證、印章,並確認所要登記的地址需為商業區。
(2) 申請表格包括聯合辦公審核表、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商號預查名稱申請表、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書、登記事項卡。
STEP2. 填寫「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商號預查名稱申請表」:
(1) 可先至服務台查詢正確的「營業項目名稱」和「營業項目代碼」,並將之填入表格。
(2) 表格上的商號名稱(也就是工作室名稱)和所營事業(就是你查到的營業項目名稱和代號)都要填寫清楚正確。
STEP3. 申請商號名稱預查:
(1) 可多準備幾個名字,以免有人和你一樣獨具慧眼,取了一個和你一模一樣的名字,而且還捷足先登,比你早申請登記,那時你就只能割愛了。
(2) 申請預查後,第一聯當場就會收走交審查機關;第二聯的作用是:審查通過後,歸還申請人附於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書上。
(3) 黃單(第二聯)上頭會蓋一個距當天一個月之後的日期章,並同時會給你一個編號(記得不要弄丟了)。
STEP4. 建設局審核:等待再等待。
STEP5. 審核若沒通過,則需再回到STEP2﹒重新申請填表申請商號預查。通過後,即可向各地建設局申請營利事業登記:
(1) 商號名稱保留期間為1個月,送件申辦營利事業登記視同使用,超過1個月未申辦或申辦後6個月內未獲核准登記者,必須重新申請。
(2) 商號名稱須標明名稱之全稱,且商號名稱與所營項目須符合。
STEP6. 營利事業登記申請通過後,即可辦理營利事業稅籍登記並購買發票。
(1) 稅籍登記會在申請營利事業時分案各地稅捐稽徵處辦理。
(2) 填寫營利事業登記申請書,需註明房屋稅籍資料,並備妥房屋稅單影本。
STEP7.取得發票後,即可開始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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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公司應如何取名字呢?


Ans:
公司名稱主要分為三個部份:1.特取名稱、2.專業名稱、3.公司種類。依公司法規定公司之「名稱在中華民國境內具有專用權,故所有公司名稱均不得重複。一般查名原則表列如下:預查公司名稱一次約需10天的時間。為節省時間,每次申請最好至少先列出五個名稱,而申請時謹記按照屬意優先次序排列,因為是由第一個名稱先審查,若核准了,就不會繼續查接下來的名稱。其主管單位為經濟部商業司,該處備有電腦提供民眾自行預查名稱,查完可請服務中心諮詢人員協助你解讀,想自己辦理預查者可多加利用。
事實上公司名稱預查、營業項目與組織確立是同時進行的,之後,進入營利事業登記作業程序。但獨資、合夥的流程又有不同,因為不需要公司執照,只要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就可以,所涉及的是要不要經過特許,如是特許行業,則需要先行辦理,如雜誌發行,要先向新聞局申請發行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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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公司的申設流程為何?需要準備那些文件呢?


Ans:
若妳的公司沒有工廠建置的話,整個申設的流程約可以概述如下:(1)進行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以取得設立許可 (2)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作業 (3)辦理營利事業設立登記 (4)向國貿局申辦進出口廠商登記作業 (5)營利事業稅籍登記及購買發票 (6)開始營業。
而申辦有限公司的設立登記時需準備的文件為:1.申請書二份 2.登記事項卡三份3.章程一份 4.股東戶籍謄本或身份證影印本一份 5.資產負債表股東繳納股款明細表一份 6.銀行送金單、存摺或帳單影本一份 7.查帳報告書及委託書一份 8.執照費新台幣二千元,登記費按資本額四千分之一計算。
至於公司組織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所需檢附的文件為:1.申請書四份 2.公司執照影本三份 3.工廠登記證影本一份 4.負責人身份證影本二份 5.公司章程、董事、監查人、股東名冊影本二份 6.房屋稅單影本一份 7.工務局使用執照影本或存根影本一份 8.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一份 9.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一份 10.建築物使用執照核準平面圖一份 11.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及測量勘查成果圖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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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工作室所需負擔的稅賦有哪些?那其他營利組織的狀況呢?


Ans:
組織型態的選擇,攸關著企業誕生後所必須面對的各項問題,除經營成功與否的壓力外,如何做好帳務處理,是小企業與個人工作室應特別注意的事項。其主要稅負如下:
(1) 營業稅:不論獨資、合夥組織、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等營利事業,除享受免稅條件及免開發票者外,均應按營業人(營利事業)開立銷售發票時限表,開立統一發票,並於每單月15日前申報及繳納營業稅。
(2) 營利事業所得稅:不論何種組織型態,均應按時記帳,於年度結束後,次年的3月31日以前辦理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並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3) 綜合所得稅:
1. 獨資:依前項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完畢,負責人應按其所得,列報綜合所得稅之營利所得。
2. 合夥組織:依前項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完畢,按其所得,依合夥分配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再由各合夥人列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營利所得。
3. 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依前項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完畢,按其所得,依公司法規定完納稅捐後,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再按股權比例分配股息及紅利,由股東列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營利所得。
(4) 未分配盈餘課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當依前項應分配盈餘,而未分配盈餘部分應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但累積虧損可優先彌補盈餘,以減少加徵10﹪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一家企業的賦稅問題,主要是決定於該企業體所採行的組織型態。獨資、合夥、公司型態各有其所對應之賦稅規定與優劣。一般而言,企業若採行公司體制,雖然政府的相關法令規範較多且較為嚴格,但其所可以享受到的租稅優惠卻也會比較多。反之,若企業的組織體係採獨資或合夥制,雖然其法令管制似乎較公司制為寬鬆,但所當負責任之重與所能享受到稅賦優待之少,則亦是可以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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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如何申請免開立統一發票?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Ans:
企業設立登記後,稅捐機關會依照公司行號所在地段、店面坪數、行業別、員工人數等來核定適用哪一種課稅方式。若申請開立統一發票的話,企業的作帳成本一定會增加,另一方面營業額亦需要達到一定的規模。若妳預估未來每個月的營業額未能達到新台幣 20萬以上的話,可以採行號的方式申請設立登記後,再向稅捐稽徵處申請免開統一發票,由稅捐處依地段、坪數等核定應納稅額,如此一來就可以適用小規模營利事業核定稅額的方式。Top

 

Q9. 我想利用自己現成的房子開店或工作室可以嗎?


Ans:
此問題有兩個層面,一是市場面,二是法規面。前者指的是你現成的地點之商圈特性,是否符合你所要從事行業之市場;後者指的是你的開業地點是否屬於可登記為營業地點之區域。根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如果你的房子位於商業區當然沒有問題,一般馬路邊,40米以上大道旁的建築物都可以登記為辦公室,若是在巷道內或住辦混合大樓則要向當地主管機關查詢。同時即使符合規定,最好向鄰居或管委會先打聲招呼,以免引來抱怨或阻礙。Top

 

Q10. 「商標」是什麼?我需要申請嗎?又我應該如何申請商標呢?


Ans:
只要是有形的商品,都可申請商標,而且只要是產品上之圖樣,包括中文、外文、圖形等皆須申請。至於服務業,提供給顧客的是你的服務,像是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是法律諮詢服務而非律師這個人,該申請的就是「服務標章」。若是兩者兼有,則兩項均要申請。
然而並不是所有東西都可以當作商標,在設計時,仍有幾個準則要注意,像是敘述性名詞、地理名詞、姓氏、指示商品等級及樣式的文字、記號、數字、字母等都不能申請為商標,白話一點說,像是「最好」、「福如東海」、以及傳統攤位常見的在姓氏外畫個圈等,都不能當商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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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 我需要申請商標嗎?應該如何申請呢?


Ans:
在目前這個強調專利智慧財產權的年代,同時為了把握時間起見,不必等到公司營業登記下來,建議妳不妨先以個人名義提前註冊商標、專利。要知道,一個響亮的名字,妳想得到,別人也可能會想到,腳步不快點怎行?商標並非開公司的必要條件,殊不知公司法和商標法屬於平行法令,完成公司登記,並不代表已擁有商標專用權的。
商標申請時,應準備申請書、具結書、商標圖樣、申請人營業證明等文件,若有代理人則只必須準備一份委任狀,到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理即可。至於申請費用分為兩方面:一是政府規費,每件新台幣1500元,另有服務費在3000至4000元上下,至於審查時間約在8個月左右。
不過要注意的是,就算是通過了初步的審核,也不代表妳已經擁有商標所有權,因為還需要經過3個月的公告,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才算闖關成功。若在公告期若因被異議而遭核駁時,妳可在法定期限卅天內至經濟部辦理「訴願」,若遭訴願駁回可至行政院辦理「再訴願」,最後可至行政法院辦理「行政訴訟」。如果這個商標對妳真的很重要的話,固然要努力到底,而即使是勝算看似不大的情形下,建議仍可採取上述方式,因為在這一來一往的期間中,可讓妳從容的申請新的商標,且不影響營運。
此外,由於公司申請過程需要20天到1個月,如果唯恐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下來再去為商標註冊,商標會被捷足先登的話,有個搶時效的變通方法,就是可用公司負責人的名義先行提出申請,不過,在公司成立後,負責人要將商標使用權轉讓給公司,否則商標仍屬於這個負責人,而非屬於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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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何謂「專利」?我需要申請嗎?又應如何申請呢?


Ans:
除了商標外,不懂得為自己的產品申請專利,也是許多中小企業或工作 室痛失自己心血結晶的主因。所謂專利,指的是「當我們發明或創作出一種新的物品或方法,而這種物品或方法是可以重複的實施生產或製造,也就是可提供產業上利用時,為了保護正當權益,而向政府提出申請,經過審查認為符合專利之規定,因而給予申請人在一定期間,享有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之權,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使用該方法及使用、販賣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就是專利」。
在一般人印象中,專利似乎就只有發明新東西的人才能申請,其實不然,除了無中生有的「發明」外,其他如「新型」、「新式樣」亦可以申請專利。所謂「新型」,指的是凡對於物品之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即「內在美」,諸如將電話構造改良或是將有線電話改良成無線電話等。而「新式樣」則是對於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之創作,簡言之就是「外在美」,例如將電話外殼改造成流線型,如無尾熊無線電話等。簡單說之,產品只要符合「創新、實用、進步、美感」,皆可申請專利,至於「發明」、「新型」、「新式樣」的專利期限,則分別為自申請曰算起的20年、12年、10年。
由於專利申請時間約為12至18個月,因此只要有構想或外觀圖皆可提出申請,之後再做進一步研究設計出產品,免得浪費時間及喪失競爭力。至於申請專利需具備的文件,有申請書、宣誓書各乙份、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必要圖式各二份、申請權證明書乙份(發明人與申請人非同一人者)、委任書乙份(未委任專利代理人或代收人代為申請者免附)、原文說明書同式二份。只要準備好文件後送至主管機關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的三樓專利收件櫃臺收辦或郵寄中央標準局辦理即可。
此外,為公司申請專利時,另需注意的是,公司若是個人經營之公司時,建議申請專利時利用「個人」申請,因日後公司有可能因增資而增加股東,若是由公司申請則其專利為公司股東所有,而非你創作人個人擁有,萬一日後拆夥了,很難確保自身權益。反之若此專利為公司人員創作,且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則申請人必須用公司名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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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我是否該委請會計師等有關的專業人士來幫我辦理這些相關的證照呢?


Ans:
正式創業所牽涉的步驟與細節很多,準備動作亦相當的繁瑣,若妳的創業沒較沒有時間的急迫性,且妳也有興趣願意親自去走上這一遭的話,自行辦理送件則是可以嘗試的方式。建議妳可可得要仔細推敲一下其中所需涉及的法律、權益等細節問題才行,以免日後發生糾紛或權益上的損失。至於妳所需要的相關資訊與申請表格,可逕向經濟部商業可或市政府建設局索取或購買。
若妳有時間上的壓力且從計劃書的製作、投資方的找尋、經營據點的尋覓,到辦公傢俱、生財配備的採購、管理規章的制定、人員招募等,已經忙得暈頭轉向,沒精神再去理會那些登記手續時,建議在專業度及價格為主要考量角度上,可以考慮委託會計師、律師來代為辦理這些煩人的手續,只要備填妥相關資料再填妥委託書,就可以高枕靜待證照核發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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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 何謂退票紀錄?何為拒絕往來?應如何銷除?


Ans:
根據89年12月22日修正公告的「票信管理新制」,票據因(1)存款不足 (2)發票人簽章不符 (3)擅自指定金融業者為本票之擔當負責人 (4)本票提示期限經過前撤銷付款委託等四項理由而遭退票者,需辦理清償註記。發票人可於退票次日起算3年內,檢具清償贖回之原退票據及退票理由單或相關單據,向辦理退票的金融業者申請核轉票據交換所,並依「支票存款戶票信狀況註記需知」辦理清償註記,清償註記辦理後即可重新申請與銀行往來。
倘若發票人在各地金融業者所開立的支票存款戶,因存款不足、發票人簽章不符或擅自指定金融業者為本票之擔當付款人等情事之一發生退票,未能辦妥清償贖回、提存備付或重提付訖之註記,一年內合計達3張者;或因使用票據涉及犯罪經判刑確定者,金融業者得拒絕與支票存款戶進行支票存款往來。而拒絕往來的期間為票據交換所通報拒絕往來日起算3年。
拒絕往來戶若想請求恢復往來的話,需為 (1)拒絕往來期間屆滿 (2)構成拒絕往來及其後發生的全部退票,均已辦妥清償贖回、提存備付或重提付訖之註記後,經金融業者同意後,方得恢復往來並重新開戶。但此時如欲向銀行辦理創業貸款的話仍有相當的難度,是否能順利申貸成功,端視銀行的態度及申貸者所能提供的保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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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我應如何申請合法的攤販許可呢?又應向何單位申請呢?


Ans:
國內失業情況日益嚴重,在這一群失業的人潮當中,許多人都開始考慮自行創業的可能性,而擺路邊攤則是熱門的選擇之一。根據統計,全台有639個攤販集中區,其中有65.1%為自行集結成市且未向政府報備。不管以前或是現在,只要是人多的地方,隨之而來的就是攤販,攤販一多自然而然就集結成市集。
目前幾乎所有的攤販都是「自然形成」的,領有政府所發攤販許可證者的比例仍然偏低。民眾若要申請攤販許可證,可依照規定向政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在台北市是市場管理處,其他縣市則可向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對於攤販許可證的發放,許多攤販都希望可以拿到證照,正式合法營業;但是經濟部商業司表示,站在政府的立場,在發放攤販許可證之前,規劃是不可少的;必須先幫攤販找到適合營業的場所,集中管理,避免影響周邊的市容及環境,所以在尚未完成配套措施、妥善安排之前,政府單位傾向不輕易發放證照。
目前商業司積極規劃市場及形象商圈的建立,在市場方面已有士東市場、南門市場、晴光市場等,經由輔導,擺脫了一般傳統市場給人陰暗、髒亂的印象,變得明亮乾淨,成為示範市場。另外,許多商店街也陸續完成規劃,讓已凝聚共識的商家,透過各地方政府機關向中央提出申請,透過整體規劃,呈現商店街的特色,由政府提供各項協助,讓古老的市集再現風華,如台北市華陰街商店街及西門徒步區商店街等。
不論如何「報戶口」的攤販,還是比「黑市」的「流動戶口」幸福一點,雖然要繳一點「規費」(稅金),但至少不用擔心受怕,讓黑白兩道追著跑;所以建議你,想擺攤子,倘若符合申請規定,就乖乖地去申請一張許可證吧!
申請攤販許可證應在當地設籍6個月以上,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 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 經發證或登記有案目前仍從事攤販業者。
(3) 領有殘障手冊之殘障者。
(4) 經村里長證明無固定職業收入,家庭賴其生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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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員工薪資應如何計算?加班費應如何計算?


Ans:
參考同業標準,再配合地區薪資水平作微調,是個較常採行的薪資訂定方式。要提醒的是,由於工資的定義涉及日後資遣費與退休金的計算,所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特別對工資作了明確的定義: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水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於勞動基準法所定義之工資。所以除底薪外,其餘以交通、伙食津貼等經常性的給與也可納入工資計算中。
至於加班費的計算方面,與受聘者在聘雇前說明好工作形態並取得共識是個必需作好的防火牆措施。終究在事業開始時期,若能主雇一心共同打拼而不斤斤計較按步就班的話,企業才能穩紮根基以求更長遠的發展。至於在計算的方式上,根據勞基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加班費之計算標準為:加班兩個小時以內者,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的一又三分之一倍以上;而加班超過2個小時者,超過2小時的加班費則為平日每小時工資的一又三分之二以上;若因突發狀況而加班超過4個小時,超過4個小時的加班費則按平日每小時的工資加倍發給。此外,勞基法第32條亦有對加班的時間作了一些限制,諸如:男性加班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女性則不得超過2個小時;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特殊行業,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同意後,每日的加班亦不能超過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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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7. 小企業或行號、工作室需要參加勞健保嗎?


Ans:
根據健保局的規定,只要成立新的營利事業都一定要成立新的投保單位。若是因為企業剛設立,而負責人的收入還不到規定投保金額 (新台幣6萬元)的話,企業負責人可以填具聲明書,先以較低的薪資金額來投保,但無論如何是一定要成立投保單位了。至於勞保,目前4人(含)以下的事業單位無須自行成立投保單位,雇主可參加職業公會所辦的勞保。Top

 

Q18. 何謂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如何才算合理使用?


Ans:
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的規定,著作權人才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而一般人只要有重製的行為,不論重製的內容、比例多寡,原則上本已算是違返著作權法,且無法免除重著他人著作之責任。但在兼顧原著作人權利的考量下,為了鼓勵創作,且必免創作的成本過高,著作權法的第65條第一項亦明文規定:當著作為「合理使用」時,並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而此亦為著作權法中「使用者付費」原則之例外。
但如何判斷何種狀況才算是或不是「合理使用」呢?以下有幾個方向:
(1) 若該著作的性質係為商業目的而非學術/非營利目的。
(2) 若該著作重製的部份佔整個著作的比例頗高。
(3) 若該著作推出後對整個市場造成即刻或潛在價值影響的話。
若該項著作基本上已符合前述的原則的話,著作所有人是不能以「合理使用」之主張,而規避侵害著作權之責認的。當然最後的是否違法,仍需由法院來依實際狀況進行判決。無論如何,若能在事前取得原著作權人的使用授權同意還是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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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9. 我不能隨意在自己的營業場所播放音樂嗎?


Ans:
根據著作權法第24條的規定,著作人專有公開播送其著作之權利。此類公開播送權之對象不限著作之種類,即各類型的著作均有其公開播送之權利。而何謂「公開播送」呢?根據著作權法第3條的規定,公開播送係指基於公眾播收訊息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借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或由原播送人以外的人,以有線電或無線電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而公開播送之內容則不限於著作內容之原始播送,以著作內容製成的唱片、CD、錄音帶、錄影帶、碟影片等,在電台或電視台播送之權利亦屬其轄。
當然若以報導、評論、教學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是可以引用已公開發表的著作;又倘若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支付表演人任何報酬的公益性質活動中是允許公開播送他人已公開發表的著作。除此之外的公開播送都會涉及侵權,不可不查。
目前許多餐廳、咖啡店、服飾店等營業場所,為了能提昇氣氛促進買氣而播放他人音樂錄音著作的狀況十分的普遍,而此舉已對他人著作權有侵權之嫌,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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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0.我需要聘請特約法律顧問嗎?


Ans:
若妳的工作多以接專案為主,經常需要與買方打合約,然妳的後台不夠力,也缺乏親朋好友幫妳疏通或照會的話,可能就要考慮一下是否聘請法律顧問的可行性了。一般說來,基本的法律顧問費一年約在4~6萬元之譜,對剛創業的老闆來說,也算是筆不小的支出了。建議妳可以採策略聯盟的方式,找幾家同業或異業朋友一起來合聘一位法律顧問,如此攤銷下來的費用應該比較可以令人接受了。
不過在此要提醒妳的是,法律領域浩翰無邊,而每位顧問亦各有擅長。縱使同樣是擅長公司法的律師顧問,行業不同功力還是會有差喔!所以一定要先弄清楚妳真正的需求是什麼,才能避免當冤大頭或遇事久拖仍不得其解的鬱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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